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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兴业县事业单位招聘109名工作人员公告
2013-06-19 11:45:4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西 浏览次数:0
为了充实我县事业单位人员力量,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的规定,定于2013年7月27日组织参加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9名(其中:面向兴业县代课人员招聘30名小学教师;面向社会招聘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与职业道德;

(二)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2013年兴业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五)面向兴业县代课人员招聘小学教师资格条件:必须是经兴业县教育局认定造册备案的代课人员,自1999年起至2013年6月止连续不间断在我县公办中小学任教,持有教师资格证、符合所报考岗位的学历要求;小教大专班毕业生,就读前属代课人员。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 2013年应届毕业生;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代课人员报考小学教师的采取现场报名、现场交验材料、现场填表、现场资格审查、现场交费。以镇(中心校)为单位,将符合报考条件人员的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考费,统一交到兴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间为:2013年6月24日—6月30日。

2、凡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报考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玉林人事人才网(http://www.ylrc.net)进行报名,填写《2013年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同时上传本人近期标准1吋蓝底或红底彩色免冠正面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20k以下),在资格审核通过后自行打印《报名表》一式三份存留。

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必须是第二代身份证并要一致。

2013年应届毕业生凡在今年7月27日前能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等证书的,可报名参加考试。

在职人员报考的,须取得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后方能报考。

报考者必须如实填写个人的报考信息,并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如报考者的信息有误或与实际情况不符的,由此产生的后果与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报考者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网上报名填表时间:2013年6月24日—6月30日

(二)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依据本《公告》及招聘计划表中规定的招聘资格条件在网上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并在网上及时反馈给报考者。报考者在网上可查看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本次招聘考试的组织机构特别申明:因资格审查需要在报名后2个工作日内才能完成,故在报名期限最后2天报名的人员,会面临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情况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机会。因此,请考生自行评估风险,及时进行报名,以免延误改报时机。在报名期限最后2天报名的人员,如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不能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自负。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6月24日—7月2日

(三)加分材料送审方式及时间

通过资格审查并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持《2013年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一份、本人身份证、报考所要求的资格证件材料和符合照顾加分的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凭选派机关证书、大中专毕业生“村官”凭有效的聘用协议书或县(市区)人社局出具的证明,少数民族凭身份证及户口簿,随军家属凭有效随军审批表),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审核确认。逾期不送审加分材料的考生,不再给予加分,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