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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玉林市玉东新区事业单位招聘13名工作人员公告
2013-06-19 11:46:0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西 浏览次数:0

②单项荣誉分:对获得县(市、区)以上(含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含二层机构)及教育行政部门与其他相关部门联合表彰的均给予加分。如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青少年科技辅导员、教育科研先进工作者、体卫艺先进工作者、勤工俭学先进工作者以及县级以上(含县级)教研室(教科所)组织的讲课比赛获奖者:县级表彰或获奖的每次加0.3分;市级表彰或获奖的加每次0.6分,自治区级以上表彰或获奖的每次加0.9分。

以上各级获奖荣誉分,同一个年度同类奖项,只计算级别或得分最高的一次,不同年度的,可累计(每年一次)。

(2)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学历加分(党校系列的学历除外):大专毕业加2分,本科毕业加4分,同时获得学士学位者多加0.5分。

(3)专业技术职务加分:获得中级职称(小学高级教师、中学一级教师)的加5分,获得助理级职称(小学一级教师、中学二级教师)的加3分。

注:获奖证书必须是在原代课期间内取得,学历和专业技术职务的取得截止到报名之日。

3、教龄加分:

工作满一年1分,不足一年部分不计分,每增加满一年递增1.5分,具体分值如下:

1年→1分 11年→16.0分 21年→31.0分

2年→2.5分 12年→17.5分 22年→32.5分

3年→4.0分 13年→19.0分 23年→34.0分

4年→5.5分 14年→20.5分 24年→35.5分

5年→7.0分 15年→22.0分 25年→37.0分

6年→8.5分 16年→23.5分 26年→38.5分

7年→10.0分 17年→25.0分 27年→40.0分

8年→11.5分 18年→26.5分 28年→41.5分

9年→13.0分 19年→28.0分 29年→43.0分

10年→14.5分 20年→29.5分 30年→44.5分 ……

以上三大项加分材料,迟交或漏交的,超过报名期不予更改。

 

代课人员加分情况于2013年7月2日在玉东新区办公楼一楼公布栏公布7天,对加分有异议的请于2013年7月9日前向玉东新区科教文体局人事科书面提出,由科教文体局、人劳局组织人员共同核实。逾期不提出的,不再给予办理。

五、体检及考察

根据招聘单位计划招聘的岗位人数,依据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与操作规程进行。其中,面向代课教师招聘教师的岗位参照《广西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生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由玉东新区人劳局组织安排到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考察。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知识与能力、现实表现与工作实绩、遵纪守法情况以及报考资格复查结果等情况。

六、公示

按考试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玉林人事人才网和玉东新区办公楼一楼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七、教师选岗

对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和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自主选择具体岗位,岗位一经选定,不得更改。选岗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八、审批、聘用及有关待遇

对经考试、体检合格和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审批表》报玉东新区人事劳动保障局,并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由玉东新区人事劳动保障局审批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服务合同(含试用期,其中,原身份为代课人员的签订5年服务合同)。经考核不合格者,视情况延长试用期(延长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或取消聘用资格。

九、监督

此次招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做到政策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等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聘考试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