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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玉林市玉东新区事业单位招聘13名工作人员公告
2013-06-19 11:46:0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西 浏览次数:0

招聘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实有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招聘岗位没有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因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人数不足或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造成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的,其面试成绩要达到面试满分值的70%(即49分,含)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2、面试资格审核。进入面试的报考者须按《玉林市简章》和本公告的规定,携带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及全部报名材料(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经玉东新区人事劳动保障局审核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验证时,要认真核对报考者在报名表上填报的各项信息与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是否相符。报考者的证件与材料(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加分证明材料等)不全或不真实的,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也同时作废,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实际能力测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70分。

面试考生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情况酌情给予扣5—10分处理。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三)成绩同分处理办法

笔试面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总成绩=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面试成绩〕相同的,按如下办法处理:

1、除面向代课教师招聘教师的岗位外

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笔试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

2、面向代课教师招聘教师的岗位

笔试总成绩+照顾加分总成绩相同的,按如下办法处理:学历(学位)高者优先;学历(学位)相同的,职称高者优先;学历、职称相同的,教龄长者优先,学历、职称、教龄相同的,所获荣誉加分高者优先;以上均相同的,领取有独生子女证或农村双户者优先。

四、照顾加分

(一)从1999年起,经本市的组织人事部门按桂人发[1999]83号、桂办发[2008]35号文件从大中专毕业生中选聘到村级组织担任“村官”(现仍在村官岗位)且任职满2年(任期计至2013年7月30日)并经考核合格的加5分。

2.“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或西部志愿者服务满两年(任期计至2013年7月30日)凭选派机关证书加5分。

3.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

4.本市辖区内驻军军官的随军家属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加5分。

同时符合上述多项加分条件的,只给予其中最高一项的加分。

(二)面向代课教师招聘教师的岗位

1、思想政治素质加分:

思想政治素质加分由原任教学校提供证明材料,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加分或不给分:

①思想政治表现好,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加1分。

②思想政治表现好,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获得各级党委、政府除教育教学以外一项的荣誉或领取独生子女证或农村双女户证明的加1.5分。

③思想政治表现好,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获得各级党委、政府除教育教学以外一项的荣誉同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加2分;或思想政治表现好,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同时获得“见义勇为”奖励者加2分。

以上各条件均由代课教师原任教学校出具证明材料并由报考者提供相关的证件,供公招领导小组审定给分。

注:(1)不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者不加分。

(2)出具的独生子女证须计生局认证,没认证的不予以加分。

2、教育教学水平加分

(1)荣誉分

①综合荣誉分:对获得县(市、区)(含县、市、区)以上党委、政府或教育行政部(含二层机构)及教育行政部门与其他相关部门联合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先进教育工作者、先进德育工作者、“两基”先进工作者给予加分:获得县级表彰的每次加0.5分;获得市级表彰的每次加1分;获得自治区级以上表彰的每次加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