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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合川区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1名公告
2013-06-18 18:43:5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重庆 浏览次数:0

重庆市合川区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重庆市合川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关于公开招聘职业技能管理岗位非在编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重庆市合川区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需要,按照《重庆市合川区委办公室、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公室办关于规范区级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聘用管理的通知》(合川委办〔2007〕11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拟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事业单位非在编工作人员。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名额

招聘职业技能管理岗位名额共1名。

三、招聘条件

1.爱岗敬业,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计算机操作技能。

2.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获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或助理工程师证书及以上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3年5月30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本次招聘对象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过党纪、政纪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四、招聘方式及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6月18日—2013年6月20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分至17︰30。

2.报名地点:合川区职业技能鉴定所106室。地址:合川区江城大道236号。

3.联系电话:023—42753318   联系人:石磊

4.报名手续: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其它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经初审合格者,交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并填写《报名登记表》。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证明,并在2013年7月30日前提供毕业证原件核对,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领取地点:合川区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106室(合川区江城大道236号)。

(二)笔试

1.报名初审合格者全部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机关应用文写作等相关知识,分值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2.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分值100分,按报考岗位名额根据笔试成绩按1︰5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者并列进入面试。若参加笔试人数未达到招聘指标1︰5比例的,报名时间顺延。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不足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并取消此次聘用资格。

 

2.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体检标准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的有关规定。体检有不合格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考察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合格人员,由区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组织考察,并对合格人员的资格进行复审,经考察和复审合格者,在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hcrlsb.hc.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有效时间为5个工作日。考察和复审不合格出现空缺时,仍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试用1个月,试用期内接受岗前培训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待遇

经试用合格人员,由重庆市合川区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聘用为非在编人员,享受合川区非在编人员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并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九、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按招聘程序由区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会同区人才交流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十、本简章由区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会同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2013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