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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工商系统部分所属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11名工作人员公告
2013-06-18 18:46:4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云南 浏览次数:0

根据《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云人【2004】37号的规定和要求,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决定在2013年云南省工商系统部分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范围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学历的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

详见《云南工商系统部分所属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三)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六)年龄要求

1、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2、社招考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

曾受过刑事、纪律处分,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人员不得报名。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

在云南省工商局网站及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网站发布《云南省工商系统部分所属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法:登录云南人才网(http://www.ynhr.com)事业单位招聘专栏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7月3日上午9时至7月5日24时。

2.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资格初审在2013年7月12日前审核完成。

(3)报考人员填报的所有信息必须保证准确规范、真实有效,上传照片为清晰证件照。

(4)报考人员在报名审核通过后必须在2013年7月17日-7月18日前完成交费,报名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有关文件标准执行,为100元/人。

(5)准考证于2013年7月24日-7月25日在云南人才网下载打印。

(6)考生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具体时间将在云南省工商局网站及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网站公告。资格复审基本资料包括:应届毕业生持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毕业证书原件、学位证书原件、就业推荐表、报到证、报考岗位需要提供的其他证书原件或证明(职业资格证书等)。留学回国人员除提供基本资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社招人员除提供基本资料外,还需持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三)统一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及面试,成绩各占50%。

1.笔试:按照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3:1以上的比例组织考试,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及岗位。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人员未达到3:1招考比例的,需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方可开考。

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按照百分制评分,以考生数与招聘岗位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将在云南省工商局网站及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网站公布。

 

2.面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按照百分制评分。

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在云南省工商局网站及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网站公告。

(四)考察。按照总成绩分数从高到低顺序,按计划招聘数进行等额考核。

(五)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六)公示

确定的拟聘人员在云南省工商局网站及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

(七)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者,报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凭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的聘用通知,由用人单位通知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以下材料,办理聘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