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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山东省林业厅所属省林业科学研究院招聘中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2013-06-08 14:45:3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始建于1956年,是省级公益性林业研究机构,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山东省林业厅。针对全省林业生产中的重要科学技术问题,开展林木遗传改良育种、林业生态工程、森林可持续性经营、生物多样性保护、资源与环境建设、有害生物防控等方面的应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开发研究。构建科研平台,培养林业科技人才,承担国家、部省下达的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面向全省提供林业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推广林业技术。全院现有研究所及科研辅助机构20个,辖5个分院,目前建有或在建国家级“黄河三角洲森林生态系统定位研究站”、国家林业局经济林产品检验检测中心、国家林业局华北核桃工程技术中心、山东省林木遗传改良重点实验室、林业生态工程“泰山学者”岗位、山东省森林植被生态修复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东省林业外来有害生物防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东省核桃工程技术中心、国家白蜡良种基地等科研平台。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10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山东省林业科学研究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3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年龄在40周岁(1972年6月7日以后出生)以下;

5、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品行端正,具有吃苦耐劳和开拓钻研精神,能从事野外科研工作;

6、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省人事考试信息网站(www.rsks.sdrs.gov.cn)、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sdbys.cn)、山东省林业厅网(www.sdly.gov.cn)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自公布之日起至6月30日

报名地点:省林业科学研究院(济南市文化东路42号林科院办公楼4楼)

报名邮箱:maanbao80@126.com

报名材料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4、有本人签名的《山东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面试前3天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信息如有不实情况,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对面向博士招聘的岗位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测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专业技术理论知识,兼顾综合素质、应变与口头表达能力及仪表举止等。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该岗位取消招聘计划。(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