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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广东气象部门第2次招聘4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13-06-07 11:47:0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根据工作需要,广东省气象局第2次通过公开招考的形式,招聘全省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和招聘对象

(一)广东省气象部门2013年事业单位第2次公开招聘单位、招聘岗位信息。(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此次公开招聘的对象为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应聘者须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要求的基本条件,以及拟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应届毕业生是指2013年毕业(须于201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如有要求“限2013年应届毕业生”的是特指毕业时间为2013年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招聘程序

通过公开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和公示等程序进行公开招聘。

(一)报名

1.凡符合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者,均可自愿报名。

报名者请登录广东气象网(http://www.grmc.gov.cn)了解详情并下载报名相关表格。

2.报名方式

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报名邮箱为:gdqxzp2013@163.com

收到报名表后会回复邮件,若报名后1个工作日未收到回复邮件的可打电话确认,请勿重复报送报名表。

3.报名时间

电子邮件报名时间:2013年6月24日至2013年6月26日17:30(截止时间以收到电子邮件的时间为准)。

4.报名所需提交材料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应填写《广东省气象部门2013年事业单位第2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电子版(表格中照片位置请附小1寸免冠正面 彩照),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报名电子邮箱,邮件的主题名和附件的文件名请务必统一编写为“岗位编号-姓名”,如:“GDQX01—张三”,不接受其它格式的 个人简历,请勿重复报名。

5.报名注意事项

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广东省气象局人事处负责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二)考试

1.考试内容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是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相关应知应会内容,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闭卷考试;面试通过面谈考察应聘者的思路、逻辑及语言表达能力。

 

2.考试规定

笔试开考比例不作限制,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合格人员方可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面试比例为1:3,从每个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产生。如果面试人员比例达不到1:3人的岗位,则组织已进入面试人员面试。

面试由5-7位考官打分,采用体操计分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合格人员方可进入体检、考核程序。

3.考试时间、地点

由广东省气象局人事处另行提前通知,通知发布在广东气象网(www.grmc.gov.cn)上,请注意随时关注。

(三)调剂

对笔试、面试过后没有招录到人员的岗位,经岗位所在单位申请,可参加调剂。调剂由广东省气象局人事处统一发布调剂公告,由参加此次公开招聘笔试合格人员自愿报名,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查,组织面试考核,确定调剂人选。调剂人员也必须具备调剂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

1.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人员由招聘单位直接通知,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程序及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凡体检不合格、医院建议复查后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取消应聘资格,经用人单位同意,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替补进行体检。

2.考察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在校表现等,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察。凡招 考职位的面试人选达到规定比例的,该职位原则上不得空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