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3年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促进局招考1名普通雇员公告
2013-06-07 11:47:4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深圳 浏览次数:0

根据《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深人规[2009]4号)的规定,经研究,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辅助管理岗位普通雇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考龙岗区经济促进局辅助管理岗位普通雇员1名,有关要求和条件详见招考职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愿意履行雇员的义务,品行端正;

(三)符合职位表户籍要求,报考辅助岗位普通雇员需持有有效期内的A类或B类《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测试合格证》(以下简称雇员证);

(四)符合报考职位所规定的条件,年龄、相关资格等时间计算截至2013年5月31日;

(五)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新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

(六)不受理下列人员的报考申请

1、犯有严重错误,有犯罪记录、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违反计划生育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考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考试方式进行招考。

四、招考程序

(一)报名

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本人持《龙岗区经济促进局公开招考普通雇员报名表》现场报名(报名表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lg.gov.cn下载)。

报名时间:2013年6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报名地点:龙岗区经济促进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海关大厦10楼1032室,联系电话:28948203,28948922)

(二)资格初审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初审由龙岗区经济促进局组织开展,资格初审时须提供如下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

1、身份证、户口本、雇员证;

2、毕业证书及验证证明(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验证室出具);

3、深圳市聘用职员、雇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表格附后,己婚者填好此表后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证到户口所在居委会和街道计生办盖章;未婚者需先到民政局开婚姻状况证明,再填好此表后带上户口本、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居委会和街道计生办盖章),报名时来不及提供该表的可暂不提供,但须 书面声明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4、工作经历证明及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5、大1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

报名者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最终以龙岗区人力资源局资格复审结果为准。

(三)面试

面试工作委托专业考试机构组织。

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直接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等待电话通知。面试结束后,如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确定体检人选。面试成绩以及体检、考核人选将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lg.gov.cn)公布。

(四)体检、资格复审与考核

体检由区经济促进局统一组织到区人力资源局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及体检注意事项在公布体检及考核人选时一并公布。

资格复审由区人力资源局组织实施,主要审查报考人所提供的材料是否真实,是否与公告及报考岗位所列条件要求相符。考核由龙岗区经济促进局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是考核报考人的综合素质(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考核采取到报考者原单位实地调查、调档审阅等方式进行。

体检、资格复审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雇用,所空出的职位按该职位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雇用公示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拟雇人员,将统一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lg.gov.cn)公示7天。

(六)办理雇用手续

经考核、体检、公示合格的人员,由区经济促进局报区人力资源局核准后,办理雇用手续。

五、招考的申诉与处罚

各单位和相关人员在本次招考工作中,要严格遵守机关事业单位雇员招聘的规定;坚持原则,遵守招考纪律,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凡查实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按照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给予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