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军队武警
锡林郭勒盟公安局特警支队公开招聘20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2013-06-06 11:13:1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内蒙古 浏览次数:0

按照公安部门组建特警支队相关工作要求,为切实做好锡盟公安局特警支队公开招聘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计划、对象与条件

(一)招聘计划

锡盟公安局特警支队拟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0名。

(二)招聘对象

2012年12月31日前服役期满,已在民政部门备案,具备安置条件的退役军人。不包括已办理安置手续和自谋职业的退役军人。

(三)招聘条件

1.具有锡盟地区户籍,取得锡盟地区户籍时间须在2012年12月31日前。

2.男性,年龄2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身高175cm以上。

3.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裸眼视力在1.0以上。

4.曾在解放军特种部队、武警特种部队服役,具有武术、拳击、跆拳道、自由搏击、摔跤、游泳、散打、攀岩、排爆、狙击手特殊技能的退伍军人,须取得省级以上技能资格证书,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以下(198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身高170cm以上。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锡林郭勒盟相关媒体和锡盟人力资源信息网发布。发布时间:6月4日至12日。

(二)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与审查时间

2013年6月13日至16日,考生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进行资格审查。地点:锡林浩特市锡盟公安局大楼一楼西。联系人:刘宏波,联系电话:0479-8285900。

2.参加资格审查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填写《锡盟公安局特警支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从发布招聘简章的网上下载;

②近期免冠1寸纸制彩色照片2张;

③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⑤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⑥相应技能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⑦民政部门出具符合安置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

3.报送电子版照片和收费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者报送电子版彩照并交费。报送电子版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白色背景数码彩照(jpg格式,与纸制照片一致,以身份证号做为照片文件名)。交费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标准执行,须交报名费每人20元,笔试考务费50元。

 

4.打印准考证

已交费的报考者务必于2013年6月21日-6月22日17:00点前,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者视为放弃考试,责任自负)。笔试时间、地点及应携带的相关证件,详见准考证。(招聘考试只在内蒙古自治区锡林浩特市设置一个考点)。

资格审查结束后,招聘计划数与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人数的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

(三)考试

1.公共科目考试(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评》,实行百分制。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报考人员可选择用蒙文或汉文一种文字作答,同一试卷出现两种以上文字的,按零分处理。

2.笔试成绩加分

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试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3.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员

笔试结束后,公布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参加专业测试人数1∶3的比例公布进入专业测试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专业测试人选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专业测试。

4.专业测试(面试)

专业测试(面试)主要内容为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等规定进行。

5.总成绩

考生总成绩=公共科目考试(笔试)成绩×40%+专业测试(面试)成绩×60%。

 

(四)体检

1.确定体检人员

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体检范围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经招聘领导小组核准备案后,考生专业测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锡盟人力资源信息网上公布。报考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且都进入体检人选,组织加试,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2.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