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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迪庆州州级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46名工作人员公告
2013-06-06 11:18:4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云南 浏览次数:0

为适应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云人﹝2004﹞37号)、《迪庆州事业单位新补充工作人员实行统一考试公开招聘暂行办法》(迪政办发﹝2003﹞4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重点环节的通知》云组通﹝2012﹞45号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2013年州级部分事业单位新补充工作人员实行统一考试,公开招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德、智、体、能全面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范围、对象: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学历的应、往届符合岗位条件的迪庆户籍(紧缺岗位的户籍限制详见岗位表)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

关于应届与往届毕业生时限说明:应届毕业生是指毕业时间为2011年6月以后的毕业生;往届毕业生是指毕业时间为2011年6月以前的毕业生。

(二)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责任感,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3、符合所报考岗位的条件;4、身体健康,年龄在18—35周岁(相对应出生年月:1978年6月——1995年6月)之间的人员。

 

(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根据有关规定,被确定为2013年6月以前全国范围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招考的拟录用人员;在职公务员及参公管理单位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含试用期内人员);在读的非2013年毕业的高校(中专)学生;现役军人;近两年(2011年6月-2013月6月)内被取消录用资格或被辞退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近两年(2011年6月-2013月6月)内未满原单位最低服务年限自行离职(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在2011-2013年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任何考试中作弊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如有上述人员报名,请及时与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一经查实将取消报名资格。

3、考生有以下几种情形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招聘资格,由下一名顺延递补。(1)已被录用为公务员的(包括试用期)。(2)已被事业单位招聘为工作人员的(包括试用期)。

三、招考计划和岗位

根据《关于下达2013年增人计划的通知》(迪人社﹝2012﹞145号):拟招聘州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6名。(具体岗位详见附表)

四、报名事宜

1、报名所需材料:考生报名时必须携带本人毕业证原件、《就业报到证》(用于区分是否是普通高校、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户口簿原件(用于核实民族成分及户籍情况)、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近期(6个月内)免冠1寸标准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面需注明姓名)。(注:2013年毕业生可凭毕业证复印件、相关学历证明或就业推荐表,进入面试后复审毕业证原件,复审不合格的按笔试总成绩(含民族照顾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对未还清助学贷款学校暂扣毕业证的考生,可凭学校开具证明并提供毕业证复印件)。

2、报名岗位:每个考生根据专业、岗位、学历等条件要求,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方式:考生可以现场报名,也可以委托他人报名,但必须持有报名所需材料,否则不予办理报名手续。考生在填写《报名登记表》时,在学历、专业等要求上只要有一项不符合的,均视为无效。对符合条件的考生,招聘单位要积极接受,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报名,如符合条件者被用人单位拒绝的,在报名规定时间内请及时向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监督部门反映。

4、现场报名地点:迪庆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面对迪庆州人民政府大门左侧)。

5、报名时间: 2013年6月17日——6月20日,8:30时--17:30时(上班时间),报名截止时间过后,一律不予办理报名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