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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广州市天河区城管局招聘51名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公告
2013-06-06 11:33:3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广州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推进天河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和条件

(一) 招聘数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1名编外合同制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招录后委派到天河区有关街道工作。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

2、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愿意履行工作职责与义务;

3、具有拟聘用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符合拟聘用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5月31日(1973年5月31日后出生);

6、工作区域为天河区各街道,愿意服从统一调配;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6月5日(星期三)至6月11日(星期二)22:00。

2、报名方式:登陆天河区信息网(http://www.thnet.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报名表、基本信息登记表(见附件1、附件2),填写后发邮件至zzgzkgx@163.com。

3、初审:经区城管局初审合格,可参加笔试的人员名单于6月13日8:30前在天河区信息网公布。如有异议,请于6月13日12:00前致电区城管局咨询,逾期视为无异议。笔试时间、地点及准考证于6月13日17:00前发回报名人员电子邮箱,由考生自行打印。

4、注意事项: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需认真对照报名条件,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责任自负。

(二)笔试

1、笔试日期为6月16日,具体时间、地点待定,将在准考证内注明。

2、笔试的内容:政治理论、时事政治、行政管理、公文写作等基本知识,以及垃圾分类有关知识,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和资料。

3、笔试的方式:笔试由区城管局统一组织,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时间120分钟,按50%计入总成绩。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并在天河区信息网上公布。如笔试人数不足招聘岗位数的3倍,资格审查人数为参加笔试的实有人数。末位名次如有相同分数者,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暂定为6月22日09:00-12:00,地点待定。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1、《天河区城管局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报名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201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以上各项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3、近期小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以上所有证件、资料均以原件为准,仅提供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等一律无效,视为不符合资格条件,取消面试资格,空缺名额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参加面试。

1、面试的时间、地点:面试的时间、地点待定,另行通知。

2、面试的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对垃圾分类工作的认识和适应性,以及分析判断问题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等。

3、面试的方式:考生回答2个问题,限时6分钟。面试满分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

(五)体检和公示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与岗位招聘数等额的体检人员名单。在指定的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按照招聘入职体检的标准执行。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录用资格等情况的,可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天河区信息网(http://www.thnet.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

(六)培训和聘用

由区城管局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培训考试合格后,由各街道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间的薪酬福利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