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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林市2013年公开招聘50名中小学教师公告
2013-06-04 11:38:1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黑龙江 浏览次数:0
为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海林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共招聘中小学教师50人,其岗位按区域分为六个类别(详见附件1)。

(一)城区小学教师8人:语文3人,数学3人,英语2人。

(二)城区初中教师6人:数学1人,英语2人,地理1人,生物2人。

(三)镇内小学教师9人:语文5人,数学3人,英语1人。

(四)镇内初中教师9人:语文2人,数学2人,英语2人,历史2人,地理1人。

(五)村屯小学教师17人:语文6人,数学7人,英语4人。

(六)村屯初中教师1人:英语1人。

二、报名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吃苦耐劳精神、团队精神和合作意识。

(二)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教育理论基础和继续学习能力;具有优良的思想品质、良好的语言表达及人际沟通交往能力。

(三)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四)遵纪守法,组织纪律性强,服从工作分配。

(五)学历及专业要求: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应聘初中教师,第一学历应为大学专科及以上;应聘小学教师,第一学历应为中师及以上。

应聘初中教师和小学英语教师的,第一学历专业与报名岗位必须一致;应聘小学语文、数学教师的,中师学历应为普师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不限制专业。

201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报名,须由学校提供书面证明。

(六)教师资格要求:应聘初中教师,应具备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应聘小学教师,应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七)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1973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八)报名朝鲜族中学、小学教师的,能够使用朝鲜语授课。

 

(九)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海林市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受党、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受过刑事处罚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教师的。

三、待遇

聘用后进入海林市教育事业编制管理,执行国家规定的工资标准。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招聘教师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申报工作岗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考核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可先通过网络预报名,然后现场确认;也可现场直接报名。每人限报一个类别的一个学科。

1、网络预报名自2013年6月1日起至6月27日11时止。报名者在此期间下载、填写《海林市201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人员名册》(附件4),发至hlzpjs2013@163.com即可。

2、现场确认报名和现场直接报名时间为2013年7月1日至4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为方便外地应聘人员,已完成网络预报名的非海林籍应聘者现场确认报名时间可延长至7月5日11时。

报名地点:黑龙江省海林市教育体育局

详细地址:黑龙江省海林市城区幸福路与胜利街交叉路口

咨询电话:海林市人社局0453-8188596

海林市教体局0453-8130084

现场确认报名和直接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海林市201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

②《海林市201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诚信承诺书、资格审查表》(附件3);

③《海林市201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人员名册》(附件4);

④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专业”栏内要有XXX“教育”字样,无“教育”字样的,要提供能够证明为“师范类”的报到证或档案材料);

⑤尚未取得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的2013届毕业生要提供证明(附件5);

⑥与报名登记表所用同版2寸彩色照片2张。

 

3、受理报名的同时,工作人员将审查报名资格,合格者交报名费(含考务费)300元。

符合条件人数与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数要达到5:1才能进行笔试。若某岗位只招聘1人,比例未达到5:1,则取消该岗位招聘,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岗位;若招聘多人,比例未达到5:1,则按比例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