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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潍坊诸城市公安机关事业单位招聘30名工作人员公告
2013-06-03 11:22:0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根据《潍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按照“定向招收、公开竞争、择优录用”的办法,诸城市公安局招聘30人到所属事业单位工作。其中,招聘公安院校本科以上毕业生20名,招聘地方院校毕业生10名(地方院校的招聘简章已另行发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山东警察学院等公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5年5月3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3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4、不限籍贯和生源地;

5、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文身,无肢体功能障碍,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

6、具备从事相关工作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此次招聘工作,采取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与考察政审、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简章公布之日起至现场报名开始(有意者可从诸城人事人才网(http://www.zcrsrc.gov.cn)下载并如实填写《诸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并通过网上投递报名登记表提前报名,网上报名信箱:zcgarsk@163.com);

2、现场报名地点:山东警察学院;

现场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3、报名所需材料: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2013年应届毕业生如暂未发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的,可持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二代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山东省2013年人民警察考试笔试成绩单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下载打印的《诸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贴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3张);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考试结束后,进入体检与考察范围的考生中已落实就业单位的,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供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体能素质测评。1、笔试

笔试以报名者本人参加山东省2013年公安类公务员考试笔试成绩为准,不再另外安排笔试。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和体能素质测评的人员。如果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则按不低于1:1.5的比例确定,否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试题为通用性试题,采用百分制计分。每个报考人员的面试时间为8分钟(包括思考时间4分钟和答题时间4分钟)。面试成绩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地点:山东警察学院;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3、体能素质测评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素质测评范围的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体能素质测评范围人员。

体能素质测评项目及标准,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规定执行。体能素质测评为达标性测评,成绩不计入报考人员总成绩,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素质测评不合格。体能素质测评不合格的,取消体检和考核政审资格。

体能素质测评必须由报考人员独立完成。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素质测评的,视作放弃体能素质测评,由此造成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