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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雷山县招聘文化旅游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大队人员公告
2013-05-31 18:12:2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贵州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和省人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2013年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文化旅游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共16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雷山县2013年公开招聘县文化旅游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为做好招考聘用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的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

1.2013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学位的往届毕业生;

2.本州户籍并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退伍军人;

3.本州户籍或本州生源的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4.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现仍在雷山县服务(含服务期已满的人员)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选聘生(此4类人员以下简称“四项目”人员);雷山县招募到村(社区)服务满2年及以上的志愿者。其中:“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选聘生服务期(截止 2013 年6 月7 日 )需满1年及以上。

(二)招聘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 1995 年6 月7 日 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 1978 年6 月7 日 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1973 年6 月7 日 及以后出生);

4.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发〔2010〕6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等文件规定的体检合格标准;

 


5.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定向到具体行业(单位)、县(市、区)的应届毕业生;截止报名时止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以及参加2013年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已签约的人员;

5. 2010 年1 月1 日 以来已招考聘用到我州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工作人员;

6. 2008 年1 月1 日 以来招考录用到我州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公开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http://www.qdn.gov.cn/)、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qdn.lss.gov.cn/)、雷山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eishan.gov.cn/)、雷山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lszwzx.gov.cn/)公告公示栏等向社会公布招聘的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官方网站为雷山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eishan.gov.cn/)、雷山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lszwzx.gov.cn/)。

三、报名、网上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可在2013年6月7日9:00至6月9日17:00期间登录“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qdn.lss.gov.cn/)”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证件照片(照片大小114×156像素、小于20KB、JPG格式)。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雷山县2013年公开招聘县文化旅游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