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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攸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335名工作人员公告
2013-05-31 18:15:4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和《攸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办法》(攸办发[2012]13号)的文件精神,为吸纳优秀人才充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委、县政府同意,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组织严密,程序规范,公正公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组织领导

为加强2013年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攸县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唐卫湘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张建勇同志担任,成员由县委组织部、人社局、监察局、编办、财政局及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何文庭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县组织、人社、编办、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抽调,办公室负责草拟招聘方案、信息发布、报名资格审查、组考、体检、考核等工作。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 招聘岗位与计划

2013年县教育局、卫生局等23个部门所属的二级事业机构(目前均未申报和实行参照公务员管理)共招聘335名工作人员。其中:人才引进52名,公开考试283名。招聘岗位性质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综合设置岗位进行考试和考核,具体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见附表。全县事业单位按照需要引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紧缺本科专业和硕士研究生必须获得相应学位,按照县委、县政府人才引进的有关办法,免笔试,只面试,经考察考核后择优录取。

三、报名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资格条件,详见附表;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6月8日至1995年6月8日期间出生,其他年龄依次类推),人才引进及个别特殊岗位年龄详见附表。年龄界定以本人身份证为准。

 

四、招聘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统一发布招聘信息,统一报名时间,统一笔试时间。

五、考试工作的组织

考务工作由县人社局牵头组织协调,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确保公开、公正、公平,考务工作人员从组织、监察、人社、编办、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抽调。

(一)命题

笔试、面试试题的命题、保密等工作由县人社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各派一人共同负责。纪检监察部门派人监督。命题工作委托县外专业考试机构或专业人士负责。

(二)监考与评卷

笔试工作由县人社局组织,人员从组织、人社、编办等单位抽调。纪检监察部门派人监督,同时,邀请人大常委、政协常委各1人参加考务工作监督。考前对监考及其他工作人员进行职责、纪律等相关业务培训。

评卷、计分、排名等工作委托县外专业考试机构负责。

(三)面试工作

面试工作由县人社局负责组织,人员从组织、监察、人社、编办、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抽调。面试评委由7人组成,全部外请,由县人社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各派1人负责评委聘请协调,纪检监察部门派人监督。

六、招聘的程序

(一)制订招聘方案

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拟定招聘方案,由县人社局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进行审核,提交领导小组会议审定。方案经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同意后,组织实施。

 

(二)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县电视台、县红网、县公众信息网、县人事信息网站发布。同时,招聘实施方案在县人社局及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醒目处张贴。信息在报考前发布,时间不得少于7天,报名、笔试时间以信息发布为准。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及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牵头组织,人员从县组织、监察、人社、编办、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抽调。资格审查主要是审核报名对象是否符合本《实施方案》所规定的条件(岗位所设置的专业范围及资格条件由县人社局负责按政策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