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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黔东南州州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369名工作人员公告
2013-05-31 18:19:4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贵州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和省人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规定,经州人民政府批准,2013年黔东南州州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聘用工作人员共369名(具体招聘单位及职位见《黔东南州直属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为做好公开招考聘用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户籍或生源系本州的应、往届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具体条件以职位表为准);

2、黔东南州外户籍2013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往届毕业生;

3、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现仍在黔东南州服务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选聘生(含服务期已满的人员)。其中:“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选聘生服务期(截止2013年6月11日)需满1年及以上。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

2、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具备拟招聘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5年6月1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78年6月1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3年6月11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等文件规定的体检合格标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②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③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④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报名时止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⑤2010年1月1日以来已招考聘用到我州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工作人员;

⑥2008年1月1日以来招考到我州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⑦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二、报名、网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信息发布唯一官方网站为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 http://gzqdn.lss.gov.cn)。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可在2013年6月11日9:00至6月17日17:00期间登录“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qdn.lss.gov.cn)”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片(照片大小114×156像素、小于20KB、JPG格式)。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2013年黔东南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黔东南州州直属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报名表》及承诺书,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并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应于2013年6月19日17:00前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用于资格复审。报名时统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下同)。考生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