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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雷山县招聘文化旅游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大队人员公告
2013-05-31 18:12:2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贵州 浏览次数:0

体能测评中,考生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评项目结果有异议或有举报事项的,应在该项目测评结束后即向在场的纪检监察人员当场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申请不予受理。

未参加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体能测评具体时间、地点由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雷山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eishan.gov.cn/)、雷山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lszwzx.gov.cn/)公告公示栏另行通知。

2、比例确定

(1)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体能测评合格人数比例在1:3及以上的采取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分值各为100分;

(2)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体能测评合格人数比例在1: 3以内(不含1:3)的只进行面试(专业测试),面试(专业测试)分值为100分。

(二)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笔试考务工作由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笔试考试时间为:2013年7月5日上午9:00 —11:00

笔试考试内容:《综合知识》(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能力)一科。

笔试考试地点统一设在雷山县县城所在地,笔试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需参加笔试的考生未参加笔试考试或虽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直接入围面试除外)。

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面试前对拟入围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按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及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体能测试合格人数比例在1: 3以内(不含1:3)的体能测试合格报考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则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体能测试结束时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体能测试合格报考人数达到1:3及以上,但因笔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入围面试人员达不到1:3(不含1:3)比例的岗位,参加笔试的考生经资格复审合格的可参加面试,但面试成绩或考生考试总成绩分数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由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雷山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eishan.gov.cn/)、雷山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lszwzx.gov.cn/)公告公示栏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有关材料:

拟进入面试考生须持以下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毕业证(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二代)(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4张;

4.现仍在岗服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选聘生持所在服务地县(市、区)团委(项目办)或“引导办”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服务期满的“四项目”人员须持期满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及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考生还须持本县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原件1份;特岗教师三年服务期满经州级人社部门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的,还需出具所在地人社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1份;

6.本州生源现户口不在本州的往届毕业,还需提供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户籍系由我州升学迁出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薄上可以反映系本州户籍或生源的,可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