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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石家庄高新区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4-04-26 10:27:5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结合实际,石家庄高新区药品医疗器械技术服务中心(财政性资金零补助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5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选聘工作应当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保证选聘质量。

  二、选聘岗位和数量

  拟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选聘岗位为药品医疗器械检验管理员,数量和选聘要求详见《石家庄高新区药品医疗器械技术服务中心2024年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聘岗位信息表》(附件)。

  三、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选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要求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学历学位齐全;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4月25日至2006年4月25日期间出生)。

  6.具备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等条件(详见附件),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其他条件:

  具有法定药品检验机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从选聘公告发布之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满12个月计为1年。

  (三)不在选聘范围内人员:

  1.在读普通高校学生(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现役军人。

  (四)不得选聘人员: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选聘公告

  本次选聘通过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www.shidz.gov.cn/)发布公告。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方式:本次选聘采取线上报名方式,选聘人员通过网上报名平台进行自助式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4月25日9:00至2024年5月1日17:00。

  审核时间:2024年4月25日9:00至2024年5月1日17:30。

  报名网址:https://s.nuoyoukao.com/s/2467

  2.报名注意事项

  选聘人员通过网上报名平台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小组根据选聘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线上审核选聘人员学历、专业、年龄、政治面貌、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选聘条件。网上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具备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资格。查询结果为“初审驳回”的选聘人员可根据提示驳回原因进行修改,审核工作人员根据修改后信息进行再次审核。经修改后,初审结果仍显示“未通过”且不能再修改的选聘人员不具备报名资格。

  特别说明:

  (1)选聘人员开始报名前,须详细了解本次选聘政策和拟选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考须知》,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选聘人员必须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审核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选聘资格。

  (3)报名时请规范填写和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4)选聘人员应及时关注报名网站的资格复审、面试等后续通知;务必牢记报名截止时间、打印《面试通知单》时间、面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选聘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选聘的,责任自负。

  (三)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通过的选聘人员方可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进入资格复审的选聘人员需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资格复审通知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资格复审通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