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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辽宁省农村实验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2013-05-29 11:56:3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辽宁 浏览次数:0

  2013年辽宁省农村实验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3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2013〕43号)精神和我校编制、岗位空缺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同志均可报名应聘。

  二、招聘基本条件:

  报考者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资格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31日。2013年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试,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按期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三、招聘步骤

  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统一要求,省教育厅会同我校组织实施公开招聘的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工作。

  (一)招聘信息发布

  2013年辽宁省农村实验中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 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辽宁就业网(www.jyw.gov.cn),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从发布信息之日起一周内,每天8:00至16:00为报名时间。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足2:1时,将取消或消减该招聘计划。

  2.报名方式: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考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4 张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3.报名地点:辽宁省农村实验中学(凤城市草河大街100号)。乘车路线:凤凰城火车站或凤城汽车站下车后乘市内小公汽1路、13路、14路、20路到省农村实验中学站下车。联系人:郑彦宏、商志文,联系电话:0415-8291158 13841592992。

  4.考试费每人50元。

  (三)笔试

  笔试内容由省教育厅会同我校共同确定。笔试时间安排在5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对成绩进行汇总分析,并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资格审查和面试

  资格审查工作由省教育厅会同我校共同进行。对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应聘者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的认证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查者,将取消面试资格,并从笔试成绩合格者中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人选。

  面试由省教育厅会同我校共同组织,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按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笔试和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为5:5。

  (五)体检

  由省教育厅会同我校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按笔试、面试权重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体检操作手册组织实施。具体体检医院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由报考者个人承担。

  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视情况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按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

  (六)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