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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大连工业大学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2013-05-29 11:59:5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辽宁.大连 浏览次数:0

  大连工业大学2013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为了满足我校用人需要,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印发<2013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发[2013]43号)和省教育厅《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省属高校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辽教办电[2013]27号)文件精神,我校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 招聘范围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2013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 招聘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及其他条件;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聘岗位工作任务。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应聘者的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31日。应届毕业生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按期毕业并于2013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三、 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2013年大连工业大学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

  四、 招聘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统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考试考核岗位,自招聘信息公布之日起一周内;考核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到6月30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符合我校招聘条件的应聘者可登陆大连工业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dep.dlpu.edu.cn)报名,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以考试考核方式招聘的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足2:1时,将取消或削减该招聘计划。

  (三)资格审查

  学校将根据省里相关文件及我校公开招聘人员相关办法的规定,结合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根据应聘者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个人条件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随时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应聘者应确保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如发现提供虚假信息或不准确信息者,学校将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招聘考核办法

  1、以考试考核方式招聘的岗位,学校组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笔试及面试。总成绩中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为5:5。

  (1)笔试

  笔试内容注重职业素质与能力。笔试科目为两科,成绩按照5:5的比例计入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及拟面试人员名单可通过学校人事处网站进行查询。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我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2)面试

  按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我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面试内容注重专业知识和岗位职责,体现对应聘人员任职条件的要求。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将不予以聘用。

  面试成绩及拟体检人员名单通过学校人事处网站进行查询。

  2、以考核方式招聘的岗位,学校人事处组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考核。重点对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方式为试讲、岗位所需专业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学校根据考核和考试考核的分数,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专业岗位分别排序,根据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组织实施。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