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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音乐学校2013年夏季公开招聘艺术专业教师简章
2013-05-27 10:45:0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福建.厦门 浏览次数:0
根据《厦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及《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学校补充教师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厦门市教育局决定公开招聘厦门市音乐学校艺术专业教师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具体的招聘人数、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厦门市音乐学校二○一三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原则

(一)坚持人才强校战略,建设一支结构优化的教学、管理队伍。

(二)坚持科学设岗,总量控制,促进人才队伍建设的协调发展。

(三)实行“岗位公开、平等竞争、严格考核、择优录取”的用人机制。

四、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或特快专递报名材料的方式进行。(特快专递报名截止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

(一)报名时间:6 月 13 日至 6 月21 日(正常工作时间)。

(二)报名地点:厦门市音乐学校办公室

联系人:许素惠    联系电话:0592-2069326 (传真)

电子邮箱:xu_suhui@126.com

详细地址:厦门市鼓浪屿漳州路32号(361002)



(三)报名材料

报名时应提交报名表(在本校网站www.xmyyxx.com下载)、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非现场报名者笔试前需验证原件):

1.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个人简历等岗位要求的资历材料;

2.符合加分优惠政策的相关证明;

注:应聘者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应聘者所提交的材料恕不退还,学校会妥当处理。

四、考试办法

(一)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地点:厦门市音乐学校

(三)考试方式:考试采取笔试、专业测试、课堂教学测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1)笔试内容为岗位专业理论、音乐理论知识等。卷面分满分100分。

(2)加分规定

a.从我市应征入伍的普通教育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服满现役退伍后3年内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的,笔试卷面分加3分。

b.参加福建省级和设区市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等项目(含省内生源参加外省上述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为两年及以上且于报名截止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笔试卷面分加3分。

C.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可同时享受加分,加分后总分不设上限。

曾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相应项目的加分。

(3)笔试成绩为笔试卷面分与各项加分之和。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2.专业测试

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水平,具体内容在专业测试前一周公布。专业测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3.课堂教学测试

主要考察应聘者组织教学及与学生互动能力,运用所学专业知识解决教学和教学管理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及口头表达能力。授课内容与授课对象均由评委小组商定。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五、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笔试、专业测试、课堂教学的成绩分别乘以20%、40%、40%后相加成综合总分。

折算过程的中间数据、综合总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方法取小数点后2位。

六、体检和考核

(一)体检和考核人选从笔试、专业考试、面试合格者中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与拟聘人数等额确定。若综合成绩相同的,取专业测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若专业测试成绩也相同,取课堂教学测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若课堂教学测试成绩还相同,则重新进行面试。若综合总分均未达到合格线,则该招聘岗位空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