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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所属事业单位引进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2024-04-11 15:24:0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内蒙古 浏览次数:0

  (三)考查

  本次人才引进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考查分为业绩评估、笔试+面试、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报考专业技术岗1的人员考查形式为业绩评估;报考专业技术岗2、专业技术岗3、专业技术岗4的人员考查形式为笔试+面试;其他岗位考查均以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未如期参加业绩评估或笔试、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人才引进资格。

  1.业绩评估由行业专家组成业绩评估专家组,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业绩评估材料,对报考人员教育经历、学术水平、科研能力以及岗位契合度等方面内容进行综合评估,并给出具体得分及专家评审意见,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2.笔试+面试不划定考试范围。笔试重点测试应聘人员需具备的专业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和每个岗位计划引进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范围,末位出现成绩并列且超出1:3比例的考生一并进入面试范围,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人数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范围。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考查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3.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专业素养、语言表达能力、形象举止等情况。

  笔试、面试均须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考查工作结束后,从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考查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引进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若同一岗位末位出现成绩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引进计划数的,组织面试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资格复审。考查成绩在鄂尔多斯市人社局、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公布。

  (四)资格复审

  鄂尔多斯高新区在考查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通知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在指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高新区党群工作部(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607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人才引进资格。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非应届毕业生提供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因未按要求提供材料、所持证件与报名信息不符、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导致审核未通过的,取消参加后续环节资格。

  因资格复审未通过或考生个人放弃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在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考查成绩由高到低等额递补,每一岗位只递补一次。

  (五)体检与考察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按照岗位实际引进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体检和考察工作由高新区党群工作部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应在体检通知发出后15日内完成。按规定需要复检的,组织到其他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引进资格。

  考察工作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按照引进岗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其与引进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查阅本人档案,并对其进行政治审查。考察结果将作为确定录用人选的依据之一。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由高新区党工委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考察环节如发现考察对象存在影响聘用情形的,取消引进资格。报考人员应在考察通知发出后20日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对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引进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