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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2024-05-20 15:50:5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专职辅导员7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是由宁波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全省唯一一所以时尚纺织服装职业教育为特色的高职院校。学校现为全国纺织行业人才建设示范校、浙江省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单位、浙江省高职优质校、首批国家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首批全国跨境电商专业人才培养示范校、首批浙江省国际化特色高校、首批浙江省数字校园示范校、首批浙江省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浙江省课堂教学创新校。坐落于宁波市北高教园区,占地530余亩,在校生12000余人,教职工7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200余人,全国技术能手6人、全国纺织教育先进工作者6人、省级教学名师3人、省级优秀教师2人。建有国家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1个,教育部“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2个,教育部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省级教学团队3个,省级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学校下设纺织学院、时装学院、艺术学院、设计媒体学院、商学院、信息技术学院、机电与轨道交通学院、中英时尚设计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9个二级学院,招生专业(方向)45个,其中中央财政支持专业2个、省级A类高水平专业群2个、省级优势专业及特色专业10个、省级示范专业4个。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

岗位类别

人数

岗位职责

招聘专业及学历(学位)要求

招聘范围

其他资格条件及待遇

专职心理辅导员(心理)

专技

2

从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和指导工作。须入住学生公寓

基础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应用心理学、心理健康教育、应用心理、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临床心理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面向全国

1、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35 周岁及以下且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专职辅导员(一)

专技

3(男)

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事务管理工作。须入住男生公寓

专业不限;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面向全国

专职辅导员(二)

专技

2

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事务管理工作。须入住学生公寓

专业不限;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面向全国

  备注: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工作经历和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2.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毕业),报考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者可凭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但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24年普通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和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

  3.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1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毕业),或同期(2021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毕业并可在2023年12月底前取得学位证书和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2024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