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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六安霍邱县事业单位招聘444人公告(含教师岗)
2013-05-20 16:07:2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安徽 浏览次数:0

  2013年度霍邱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贯彻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六人社〔2011〕9号)等文件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并报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将霍邱县2013年度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原则

  (一)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二)坚持严把政策,规范操作。

  二、招聘计划

  2013年度霍邱县部分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44名。详见《2013年度霍邱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报考年龄条件按岗位要求确定,具体见附表。在年龄条件表述中 如“30周岁以下”是指“1983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报考条件”中的工作经历要求,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后即构成原人事部6号令规定的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的有关信息将通过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霍邱网、霍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霍邱教育网等网站发布。

  (二)报名确认

  1、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为霍邱县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二楼(东湖路100号)。报名时间为6月1日上午8时至6月7日下午17时30分,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所需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13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属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3)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大学生村官”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西部志愿者”须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证明)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