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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蓬莱市公开招聘政府招商雇员简章
2013-05-14 11:46:3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根据蓬莱市招商工作的实际需要,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政府招商雇员(市商务局、市招商局各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头脑灵活,热爱招商工作,责任心强,有吃苦耐劳和开拓创新精神,能够适应长时间加班和出差,能够积极主动、独立完成招商引资工作;

  (三)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四)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熟练掌握招商引资业务运作与商务洽谈技巧方法,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团队协作能力;

  (五)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旅游、造船、汽车零部件、新医药、新材料、新能源、英语、日语、韩语相关专业或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2年以上;

  (六)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分为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与体检三个环节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为2013年5月13日—5月19日,报考人员通过电子邮件提交报名登记表、个人简历、证明材料扫描件等,电子邮箱为:plrsjdpk@126.com,招聘主管机关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试

  招聘考试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但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50人的,经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直接进行面试。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为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一科。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合格线。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2、面试

  面试包括业务考察、业务测试等环节,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等。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不予录用。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三)考核与体检

  各岗位类别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计划等额确定考核人员,对被考核人员的工作经历、工作业绩及奖惩情况等进行综合性考核。

  考核合格人员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三、录用及待遇

  对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实行网上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雇用期限2年。招商雇员的薪资待遇总额参照同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核定,分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统一在社会劳动保险处缴纳社会保险。招商雇员每年招商工作的出差时间不小于8个月,招商奖励根据引进项目的质量、档次和投资额按市里的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35—5643526

  蓬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蓬莱市商务局

  蓬莱市招商局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