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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广州市南沙区事业单位招聘94名工作人员公告
2013-05-13 17:13:2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广州 浏览次数:0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和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南沙区实际情况,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和人数详见《2013年广州市南沙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含从化市、增城市户籍)人员须符合《印发关于改革我市常住人口调控管理制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穗府〔2003〕72号)规定的准入条件(具体参阅:http://www.gzjd.gov.cn/pub/index_jsp_catid_81_88_id_6462.html);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岗位资格条件

  详见附表中各具体岗位要求。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截止至2013年6月30日。

  三、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均可报考。

  “应届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2013年应届毕业生及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的往届毕业生),“社会人员”指除应届生以外的符合招聘公告中所规定条件的其他人员。

  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受理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13年 5月21日上午8:30至2013年5月23日下午17:30。报名时须注意以下事项: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按照公告规定的条件和时间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对职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

  2、每人仅限报考一个职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一经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3、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

  4、报名确认和缴费方式。报考人员须在报名资料提交后报名时间截止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系统确认报名通过情况,并通过网上支付系统缴费确认报名。报名、考务费每人50元,缴费截止时间为2013年5月24日17:30时止。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者不予退费。

  5、报名环节不作人工资格审核,由报名系统自动初审,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6、网上打印准考证。成功报名并缴费后,报考人员应于2013年5月29日17:30起,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免笔试人员交费后无需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办法及有关说明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组成。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进入面试。

  1、招聘岗位为幼儿教师的笔试内容:包括学前教育教育学、学前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等方面相关知识;其他岗位的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等,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行政能力、公共基础知识、文字表达能力等,时间为12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