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3年上半年阿坝州公开招聘23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2013-05-08 20:28:5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根据《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并报州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选聘。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已取得了相应学历毕业证书的大中专毕业生及其他人员。试用期未满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员不得报考。试用期满,最低服务年限满的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国有企业人员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可以报考。

  资格条件中所称“在本州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截止2013年5月10日,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在本州参加“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社工人才计划”等项目人员。

  (二)招聘范围:紧缺专业面向全省或全国招聘,非紧缺专业面向全州招聘。详见阿坝州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信息表,考生户籍以公告发布前3年的户籍为准(本州生源因升学将户口迁出,毕业后由就读学校迁回本县的,以入学前户籍为准)。

  (三)报考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宪法和法律,品德和行为良好,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在18—35周岁(1978年5月10日—1995年5月16日期间出生),报考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68年5月10日以后出生);具备岗位要求的文化、知识、技能和资格等条件(详见《岗位需求信息表》);符合《阿坝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第三十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参与、支持、资助民族分裂破坏活动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三、招聘单位性质及招聘名额

  此次招聘工作人员的事业单位均是纳入机构编制部门管理的事业单位。新招聘人员均纳入编制管理。

  卫生类岗位招聘65名,综合类岗位招聘167名,具体岗位详见阿坝州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信息表。

  四、报名、资格审查及面试

  招聘全部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和指导。

  资格审查由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包括网络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前的资格复审及公示、审批、派遣等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要求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一)报名网站:

  报名网站入口(http://bm.e21cn.com)。请有意报名的考生提前注册,并保管好用户名和密码,以确保顺利报名。

  (二)报名时间:2013年5月10日—5月16日24:00时。

  (三)报名程序: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完整填写《2013年上半年阿坝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所学专业必须完全按照毕业证书上登记的专业如实填写。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未通过的方可重新选择岗位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无论在任何环节,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