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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葫芦岛市南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2013-05-07 22:49:4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辽宁 浏览次数:0

  为满足我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葫委办发〔2011〕15号)的文件精神,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能够正常履行本岗位工作职责。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12月31日(含)后出生)。

  (3)南票区户籍(本人或父母一方在南票区有正式工作的毕业生也可报名)、南票区生源。部分专业放宽至葫芦岛市户籍。户籍确认时间截止到本公告发布之日。

  (4)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审查时,需由学校主管学生工作部门出据证实其能按期毕业的证明。未按期毕业者,取消录用资格。

  (5)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名。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仅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同版免冠照片3张,填写《葫芦岛市南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经审查合格后,办理相关手续,领取笔试准考证。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报考人员本人必须亲自到现场办理报名手续,不得委托他人。

  考生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达不到3:1的,将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1、报名时间

  2013年5月13日——2013年5月19日

  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

  2、报名地点

  南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股。

  3、报名费用

  每位考生收取报名费100 元。

  (二)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试及公共基础知识。其中,职业能力测试与公共基础知识各占50%,满分为100分;报考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笔试内容为岗位要求学科的现行教材,满分为100分。笔试阅卷结束后,中共南票区委组织部、南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票区教育局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2、笔试时间和地点 (见考生准考证)

  3、成绩查询

  考生笔试成绩可通过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lnhld.lss.gov.cn)查询。

  (三)面试

  1、参加面试人选的确定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后,根据1:2的面试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名单。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2、面试的组织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面试由中共南票区委组织部、南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票区教育局负责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报考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以说课的形式代替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说课时间15分钟,初中讲现行教材,小学讲五、六年级现行语文、数学教材)。

  (四)体检考核

  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50%。考生权重计分的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