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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贵州威宁县招聘县广播电视台播音与主持专业人员
2013-05-07 22:52:1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贵州 浏览次数:0

  根据毕节地区人事局《关于印发<毕节地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的通知(毕署人字[2006]131号)精神,经2013年4月12日第一次县长办公会议和2013年4月19日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同意,拟简化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广播电视台播音与主持专业人员6名,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的工作原则及程序

  公开招聘,严格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聘用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监督、公开聘用等方式进行。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确定拟聘用人员、公开招聘结果、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名额及职位

  本次公开招聘名额为:县广播电视台特殊专业技术人才6名。具体职位及专业见《威宁自治县简化程序公开招聘县广播电视台播音与主持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及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无违法违纪记录,自愿到威宁自治县从事宣传工作;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形象气质佳、具有全面扎实的学科理论知识,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4、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6、招聘岗位职责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具体条件及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2、所有报名职位专业与所学专业必须一致(具体专业详见《威宁自治县简化程序公开招聘县广播电视台播音与主持人员职位表》);

  3、年龄在30周岁(1983年4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户籍不限;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为二级甲等以上。

  5、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予报名

  (1)在校期间或工作期间曾受过纪律处分尚未解除的;

  (2)曾受过治安处罚或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4)不能按照招聘程序及时提供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和普通话过级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生学籍档案和户籍证明的;

  (5)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13年5月10日至5月14日在威宁自治县广播电视台报名。

  2、报名所需材料:

  (1)《威宁自治县招聘广播电视台播音与主持人员报名表》(附件2),按职位表填报;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1寸免冠照片3张;

  (3)应届毕业生持《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往届毕业生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威宁自治县广播电视台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五、资格审查和招聘方式

  1、资格审查:由自治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2、面试: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在招聘计划1:3比例内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内容主要包括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末位并列的考生需重新组织面试,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由自治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察工作。

  考察内容主要为遵纪守法情况、学籍情况、户籍情况、单位证明等。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自治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依次递补考生参加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