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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贵州威宁县招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事业单位人员
2013-05-07 09:55:5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贵州 浏览次数:0

  根据原毕节地区人事局《关于印发<毕节地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的通知(毕署人字[2006]131号)精神,2012年4月12日县长办公会议和2012年4月19日县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决定简化程序公开招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事业单位紧缺专业技术人员20名。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的工作原则及程序

  公开招聘,严格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聘用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监督、公开聘用等方式进行。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确定拟聘用人员、公开招聘结果、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名额及职位

  本次公开招聘名额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事业单位紧缺专业技术人员20名。具体职位及专业见《威宁自治县简化程序公开招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事业单位紧缺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及报名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无违法违纪记录,志愿到威宁自治县从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5年及以上;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全面扎实的学科理论知识,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4)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体检标准要求;

  (5)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2013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和学籍档案,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6)招聘岗位职责要求的其它条件。

  2、报名资格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具体专业要求详见《威宁自治县简化程序公开招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事业单位紧缺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2)所有报名职位专业与所学专业必须一致;

  (3)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4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

  3、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予报名

  (1)在校期间或工作期间曾受过纪律处分的;

  (2)曾受过治安处罚或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4)已定向到县外或定向到本县具体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5)不能按照招聘程序及时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学籍档案和户籍证明的;

  (6)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正式人员、特岗教师和特岗计生人员;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13年5月9日-5月10日在毕节学院报名;

  2、报名所需材料:

  (1)《威宁自治县简化程序公开招聘安监事业单位紧缺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按职位表填报;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1寸免冠照片3张,报名费100元;

  (3)应届毕业生持《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往届毕业生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资格审查和招聘方式

  1、资格审查:由自治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2、面试:经审查合格者在招聘计划1:3比例内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内容主要是煤矿专业知识、国家(省、市)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等。

  3、面试时间及地点:2013年5月11日或5月12日在毕节学院面试,具体时间在报名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面试成绩末位并列的,重新组织面试,以第二次面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依次递补体检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