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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贵州瓮安县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简章
2013-05-07 10:02:1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贵州 浏览次数:0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各职位考试项目详见《瓮安县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报考人员须参加完招聘职位规定的所有考试项目,如未参加其中任何一项考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生必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和准考证方能参加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含黔南州及瓮安县概况、时事政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建设执法相关法律法规等。  所有科目均不指定参考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2013年5月21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体能测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职位要求,需要进行体能测试的,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按职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体能测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试人员。达不到 1:5的由瓮安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调整比例。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不计得分,实行淘汰制,体能测试二项及以上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男性:

  100米跑(以小于或等于15秒30为合格);

  1000米跑(以小于或等于4分35秒为合格);

  立定跳远(以大于或等2.20米为合格);

  女性:

  100米跑(以小于或等于17秒00为合格);

  800米跑(以小于或等于4分30秒为合格);

  立定跳远(以大于或等于1.50米为合格)。

  体能测试时间:2013年5月29日

  体能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测试结束后,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计划招聘职位数与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由瓮安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降低比例面试。

  3、面试

  (1)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2)面试时间:2013年5月31日。

  (3)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只进行面试考试的职位,以面试成绩作为考生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五)体检

  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体检环节。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必须在县招聘办指定的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它非指定体检机构出具的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费用报考人员自理。

  如遇同一招聘职位进入体检人员末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考察工作具体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实施。考察工作须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二人及以上组成。在考察中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做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考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