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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赣州市章贡区招聘105名社区干部公告
2013-05-06 10:53:2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西 浏览次数:0

  为充实我区社区干部队伍,加强城乡社区建设,现决定公开招聘社区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考试招聘社区干部,充实我区社区干部队伍。

  二、招聘职位

  本次招聘社区干部共105名,其中解放街道办事处28名;东外街道办事处24名;赣江街道办事处28名;南外街道办事处25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现为赣州市章贡区属四个街道办事处、五个镇的居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社区工作。

  3、遵守社会公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4、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5、高中(含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22周岁(1991年5月31日<含5月31日>以前出生)至40周岁(1973年6月1日以后<含6月1日>出生)之间。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5年内不得聘用为社区干部。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的程序为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条件不符者,即取消资格。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街道办事处(报名后不允许更改)。报名时由本人填写《2013年赣州市章贡区社区干部招聘报名表》。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时进行,经资格初审合格者方可报名交费。

  如某街道办事处报考人数少于招聘人数3倍,将调减该街道办事处招聘人数。

  1、报名时间:2013年5月2日—8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17︰00,节假日正常报名)

  2、报名地点:赣州市章贡区民政局办公楼二楼办公大厅(官园里路1号),联系电话:2195506。

  3、报名携带材料: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照3张。

  4、报名及笔试费:50元/人。

  5、领取准考证时间:2013年5月10日。

  (二)考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社区工作基础知识、章贡区区情等,试卷卷面分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

  笔试时间:初定2013年5月11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与入围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组织协调、人际交往、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

  面试时间:待定。

  (三)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排名,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统一组织体检,若最后一名存在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体检,如体检都合格则聘用面试成绩高 者。体检标准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空缺人员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待定。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招聘单位进行,主要考察其思想品德、现实表现等方面情况。如有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人员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3天。有异议经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聘用与待遇、管理

  公示期满无异议,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录用街道分配至相关社区工作,试用期半年,试用期间每人每月工资1150元,补贴参照各社区发放标准发放。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享受社区干部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