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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平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招聘收费工作人员公告
2013-04-12 15:41:4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西 浏览次数:0

     长平高速公路主线段建设任务已基本完成,将于近期通车运营。为确保运营后各项工作及时、有效开展,根据省厅《山西省高速公路公司人员管理办法》(晋交人〔2007〕178号)和《关于核定长平高速公路建管处部分机构及人员编制的批复》(晋交人〔2013〕164号)文件要求,结合长平高速公路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收费工作人员,现将招聘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长平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招聘收费工作人员183名(其中男:110名,女:73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制度,无违法违规记录;

  (三)热爱高速公路收费工作,有强烈的社会使命感和工作责任心,有开拓创新精神,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四)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能长期在驻地工作;

  (五)品德端正,体形端庄,气质良好,身体健康,无残疾和色盲,普通话流利,无不良嗜好,心理素质好;

  (六)年龄26周岁以下,女性身高1.60米以上、男性身高1.70米以上;

  (七)符合(1-6)条规定的,新闻学、汉语言文学、财会、播音与主持、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及文体特长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八)符合(1-6)条规定的,具有B2驾驶证和三年以上驾驶经验的驾驶员、退伍军人、有抢险救援工作经验者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

  (九)符合(1-6)条规定的,数控技术设备、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继电保护、高电压技术与设备、输变电等相关专业,有相关的从业资格证书且有两年以上供配电或机械维修工作经验者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三、招聘程序

  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资格复审)、公示、报批聘用、培训、上岗。

  四、招聘时间安排

  (一)2013年4月12日在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网站、《长治日报》及《上党晚报》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2013年4月15日-16日报名(包括资格初审,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为期两天。

  (三)2013年4月19日上午9:00-11:30对资格初审合格者发放准考证(由本人携带身份证领取)。

  (四)笔试(时间详见准考证)内容为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逻辑思维、概念推理)、常识判断(公共知识、时事政治和法律)、资料分析。笔试分值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根据男女笔试成绩,分别按招聘岗位名额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并予以公示。

  (五)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分值100分占总成绩的40%。

  (六)男女分别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人员。如有个人弄虚作假除名,出现空缺的予以递补。 体检日期、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五、报名及准考证领取地点

  长平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片区中心大礼堂(长治市屯留康庄工业园区清华北路1号)。

  联系人:平娜

  联系电话:0355—7586890

  六、报名须知

  报名时须本人亲自报名,持本人身份证、全日制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1寸免冠彩照6张(红底)。报名人员提供的各种证件及资料必须真实,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报名时填写《长平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招聘收费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

  七、待遇及其它

  (一)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

  (二)新招聘员工全部实行劳动合同制,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享受相应岗位工资及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