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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陵川县公开招聘广播电视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13-04-10 12:20:0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西 浏览次数:0

  8.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在报名现场收费处缴纳报名费和考务费(标准以物价部门批文为准)。

  9.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发放另行通知,考生须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10.联系电话:0356-6207413 0356-6202559

  七、考试方式

  (一)本次招聘考试包括专业测试和面试。专业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专业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合格线分别为70分,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报考新闻采编与制作、电视节目包装、广告策划与制作岗位的,首先进行专业测试,专业测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实际操作能力和水准。成绩上网公示,在达合格线人员中,按报考岗位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这一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末位对象出现成绩并列时,一并纳入面试对象)。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沟通协调、临场应变、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

  2.报考电视播音与主持岗位的,首先进行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仪态仪容和基本普通话水平。成绩上网公示,在达合格线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专业测试对象(不足这一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末位对象出现成绩并列时,一并纳入专业测试对象)。专业测试主要是带妆上镜试播。专业测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生每一个环节的考试成绩都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公示。考生通过两个环节的考试后,分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公示。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八、优惠政策

  (一)费用减免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名者,需要提供以下资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或乡镇政府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现场报名确认后,减免考务费用。

  (二)加分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09]64号)及有关文件精神,参加大学生“村官”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含晋西北计划)、教师特岗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且在服务期满3年内(含3年)的,专业测试成绩加5分。

  以上人员在报名时要如实填写加分项目栏,报名时,须按规定出具县(区、市)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县(区、市)委、教育局等相关部门加分证明材料。如果发现填报不实,取消应聘资格。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择一项,最多不能超过5分。

  九、体检与考核

  以拟招聘名额的1:1比例,从专业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达合格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到低排序,依次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报考电视播音与主持岗位的,按面试时去掉的最高分和最低分相加成绩高低排序确定,其他岗位按专业测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岗,从该岗位中依次确定体检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组织进行考核,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对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综合素质考核,并对拟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因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空岗,从该岗位中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十、公示和聘用

  根据专业测试、面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陵川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按规定程序办理入编手续后起薪,工资待遇按我县全额事业单位人员现行标准执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由人社、主管部门、用人单位进行全面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决定续聘或解除合同,一经续聘,三年内不得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