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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泉州台商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司法协理员通告
2013-04-09 12:26:5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福建 浏览次数:0
  因工作需要,泉州台商投资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区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和司法协理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院校毕业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本次招聘的单位包括泉州台商投资区洛秀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借调区直机关工作)、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等区属国有企业和区党工办(司法局),共招聘工作人员24名。各招聘单位的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招聘条件,详见《2013年春季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司法协理员岗位信息表》。
 
  三、工资福利待遇
 
  区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司法协理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分别参照《泉州台商投资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属国有企业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司法助理员有关薪酬待遇执行。
 
  四、报名时间、办法及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报名时间4月18日至20日,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点设在泉州台商投资区办公大楼八楼干部人事科。报名时需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通过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而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考生,以国内院校毕业生身份报考;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2、缴费。报考人员在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缴纳报名费人民币80元整。
 
  3、准考证发放。报考人员需于4月23日至4月26日到泉州台商投资区八楼干部人事科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视同自动放弃。
 
  4、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完整且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2)考生所提供的照片必须符合规定,即必须为规格200K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片。对模糊不清、网络截图、生活照等不符合规定的照片将不予通过审核。
 
  3、考生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拟报岗位条件后方可报名。考生必须对本人所提交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实、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考生必须完整、如实地填写报名表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对于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其中:个人简历应从高中(中专)阶段填写起,按照高中(中专)阶段、大学阶段、工作阶段的顺序分阶段填写至今。
 
  五、考试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只采取笔试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新闻岗位考试科目为《新闻采编知识》,其余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卷面总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2、笔试时间:2013年5月4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未能提供上述证件的考生一律不予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可于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登录泉州人事网查询笔试成绩。
 
  六、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