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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池州市事业单位招聘416人公告
2013-04-07 19:18:3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安徽 浏览次数:0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4月21日16:00前登录池州市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每科目45元),即,每人按90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

  报考人员须提前办理可用于网上支付费用的工商银行卡。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在5月23日至5月24日上班时间到池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减免笔试费用的审核确认手续(地址:东湖南路46号,联系电话:0566--2617353)。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并予以公告。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农村偏远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或特殊岗位(专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开考。被取消的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4月23日9:00—16:00改报其他岗位。

  (二)笔试

  应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考《教育综合知识》(主要内容是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新课程理论和教师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满分为100分)和《岗位专业知识》(满分为120分)。

  应聘临床医技岗位考《医学卫生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和《岗位专业知识》(满分为120分)。

  笔试时间为2013年5月26日上午8:00—9:30考《教育综合知识》和《医学卫生基础知识》;10:00—12:00考《岗位专业知识》。

  笔试地点分设在各县、区,具体考试地点、考场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可于5月22日9:00至5月24日24:00,从池州市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参加笔试的,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5月27日、28日上班时间,携带相关证书到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百牙中路1号,市政府大楼512室,联系电话:0566-2023221)申报加分。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每科目笔试成绩增加2分。

  6月10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池州市人事考试网,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个人笔试成绩。

  中小学教师岗位笔试总成绩按照《教育综合知识》×0.3+《岗位专业知识》÷1.2×0.7合成,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临床医技岗位笔试总成绩按照《医学卫生基础知识》×0.3+《岗位专业知识》÷1.2×0.7合成,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两个科目成绩合成前相加低于120分的应试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复审及下一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