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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利津县中心医院公开考选工作人员简章
2013-04-05 17:07:2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根据工作需要,县中心医院拟面向全县事业单位公开考选1名工作人员。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全县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

  (二)报考资格和条件

  1、政治坚定,品行端正,热爱会计及办公室工作,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2、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4月1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且在会计岗位工作3年以上;

  5、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4月7日(周日)~4月8日(周一)

  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

  2、报名地点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利二路295号,建设银行西邻人力资源市场院内东楼一楼南二室)

  3、报名程序

  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会计从业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利津县中心医院考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近期免冠彩色同底版一寸照片3张到报名点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考选工作全过程,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录用资格。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方式为笔试,内容为《会计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笔试结束后,按《会计基础知识》占70%,《公文写作》占3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尾数保留两位小数。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法进行。

  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考核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核人员名单。达不到招考计划2倍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参加考核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以《会计基础知识》成绩高低确定进入考核人员名单。考核主要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五、录用

  确定拟录用人选,按规定程序办理借调手续,试用期3个月。期满经考核胜任工作的,按规定程序办理正式调动手续;不能胜任的,回原单位工作。

  六、其他

  为确保此项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和权威性,各单位(部门)要密切配合,坚持条件,把好关口,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县纪委(监察局)将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中共利津县纪委(县监察局)5628113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5680621

  附件:利津县中心医院考选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利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利 津 县 卫 生 局

  二○一三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