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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无锡市属院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11人公告
2013-03-27 17:45:2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根据《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文件精神和市属院校发展需要,报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无锡市学校管理中心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4、身体健康。应届毕业生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5年1月1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非应届生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2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学位,硕士学位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附件中另有规定的,以附件规定的为先。
5、应聘普通中小学教师和职业院校公共基础课教师岗位(岗位序号1-33):大专学历限无锡户籍。本科学历非无锡市户籍要求为国家“211工程”院校全日制毕业生。非师范类毕业生须是国家“211”工程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应聘小学教师和幼儿教师岗位,专科或本科阶段须为师范类毕业生,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研究生学历要求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相符,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相近。
6、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附件中有其他条件的,以附件明确的条件为先)。
二、有关说明
1、本公告中的应届毕业生是指2013年毕业或2012年毕业未就业的毕业生(凭《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
2、专业工作年限以与原单位签订的合同为依据按实计算,从2013年4月1日向前推算。
3、无锡市户籍是指非应届毕业生具有无锡市户籍(含江阴市、宜兴市)或应届毕业生为无锡市生源。
三、报名
1、应聘中小学(详见附件一),所有考生均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2013年4月7日至2013年4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报名地点:无锡市学校管理中心6楼会议室(无锡市解放南路611号)
2、应聘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详见附件二),应届硕士研究生、具有硕士学位不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2013年4月7日至2013年4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报名地点: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211办公室(无锡市惠山区钱藕路12号)。具有博士学位,硕士学位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2013年4月7日至2013年5月30日。报名咨询电话:85532710,83276095。
3、应聘无锡市广播电视大学(详见附件二),所有考生均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2013年4月7日至2013年4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报名地点:无锡市广播电视大学行政信息楼三楼阅览室(无锡市广瑞路390号)。报名咨询电话:82447265。
4、现场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无锡市学校管理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三),并提供所需证件原件,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取消应聘考试资格。此表可自行从无锡市学校管理中心网站下载打印,并贴好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
(2)报名时,需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如有工作经历要求,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资格审查。报名时由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4)应聘人员只能选择本公告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5)报名时须交100元考试费,另附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准考证用)。
(6)大专及以上、本科及以上学历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招录人数为1人的,取消该岗位;招录人数为2人及以上的,根据报名人数相应核减招录岗位数。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选择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若无符合条件的岗位选择,则退还报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