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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烟台市芝罘区考选优秀应届毕业生简章
2013-03-26 23:44:1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3、考察。考察工作坚持量化考察与定性考察相结合,通过组织民主测评、谈话和查阅档案的方式,全面了解考察人选的基本情况、综合素质以及德的表现情况。
 
  4、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行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统一组织入围人选到指定医院集中体检。
 
  5、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和考察、体检结果,拟定聘用人选。
 
  6、公示。拟定的聘用人选公示7个工作日。
 
  7、签订就业协议书,办理接收手续。
 
  8、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对招考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或作弊的,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并在相关范围内进行通报。
 
  9、本次招考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科目及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考选机关无关。
 
  10、本次考试相关信息以芝罘区政府网、芝罘人才网公布为准,最终解释权归中共烟台市芝罘区委组织部。
 
  四、考选人员的管理
 
  1、确定的考选优秀应届大学毕业生分配到街道(园区)工作,采用街道(园区)事业编制,由区统一管理和使用。
 
  2、实行聘用制管理。签订聘用合同,聘期按省市人社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一年,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适合岗位要求或合同期内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咨询电话:0535—6225710 6226884
 
  监督电话:0535—6231380
 
  电子邮箱:zfqzzbgbk@163.com
 
  通讯地址:中共烟台市芝罘区委组织部干部科(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市府街76号,邮编264001)
 
  附件1:《个人情况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