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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贵州石阡县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方案
2013-03-25 18:59:5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贵州 浏览次数:0

贵州省石阡县2013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急需专业人才实施方案

  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和《石阡县引进急需专业人才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并报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急需专业人才90名。为确保此项公开引进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引进原则

  (一)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

  (三)坚持公开招考聘用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精神相一致的原则;

  (四)坚持结合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按需招聘的原则。

  二、计划引进人数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急需专业人才90名,其中教育类37名,卫生类34名,其他类19名。具体见《石阡县2013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急需专业人才职位一览表》。

  三、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和享受省级以上政府津贴的人员。

  (二)“985”、“211”工程院校及同批次录取的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获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可放宽到第二批次录取的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获学士学位的毕业生。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并符合职位一览表要求。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执业医师、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的优秀人才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3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

  (六)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七)以下人员不得引进: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在各类招考或引进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处理不满1年的人员;

  4.有法律法规或经县引进急需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福利待遇

  (一)凡引进的急需专业人才使用事业编制,工资、住房公积金、住房增量补贴和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保险等待遇按本县同职级标准执行;

  (二)对引进人才签定十年服务合同,且试用期(1年)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实行奖励政策。博士、正高职称及以上奖励安家补助费30万元,分三次兑现,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第一年兑现10万元,第二年兑现10万元,第五年兑现10万元;硕士研究生并具有副高职称、享受省级以上政府津贴的专家奖励安家补助费20万元,分三次兑现,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第一年兑现10万元,第二年兑现5万元,第五年兑现5万元;硕士研究生、“211”、“985”工程院校以及教育部直属师范免费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的人员奖励安家补助费12万元,分两次兑现,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第一年兑现6万元,第五年兑现6万元。所有安家补助费仅限用于购房,一律凭购房合同、房产证等购房依据逐年兑现,所购住房在服务期内享有使用权,服务期满享有所有权。

  (三)凡引进的人员,其配偶子女可在用人单位所在地落户居住,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免收一切费用。

  (四)凡引进的人员,其配偶、子女有正式工作的,可随调随迁;未成年子女入学,可在本县内优先择校,由教育主管部门负责落实。

  五、引进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4月3日至4月5日。上午8∶30—下午17∶30。

  2.报名地点:贵州大学招生就业处(花溪校区)。

  3.相关要求:报名时需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和相应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注: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同时认真填写《石阡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急需专业人才报名表》,每人只能填报一个岗位,并提供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