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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淮南凤台城市管理招聘30名行政执法人员公告
2013-03-25 11:56:3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安徽 浏览次数:0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社会治安辅助人员,派遣至凤台县公安局经济开发区派出所工作,用于巡逻防范、应急处突。

  一、 用工形式及工作地点

  劳动合同制:与凤台县公安局保安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凤台县公安局经济开发区派出所工作。

  工作地点:凤台县经济开发区。

  二、 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招聘人员(30名):男性,年龄20—25周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或退伍军人(2010年-2012年间退伍军人,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高170厘米以上,体态匀称,身体健康,双眼视力正常,事业心强。

  2、政审、体检合格。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记录,有志为保卫凤台县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的公民。

  4、户籍所在地凤台县、八公山区域。

  三、 工资及待遇

  1、工资待遇标准:实行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办法,采取基础工资(800元/月)+绩效工资(500元/月)的发放模式。

  2、保险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动合同管理。

  四、 招聘程序和方法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一)公告

  2013年3月23日在凤台县政府网、凤台县电视台、广播电台发布招聘公告,并在县内张贴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为15天。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3年3月25日至4月5日,每天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报名者可登陆凤台县政府网站下载并填写《凤台县招聘社会治安辅助人员审查表》(附件1),也可直接到县保安服务公司(县公安局一楼门厅)领取表格。携带填写好的《报名资格审查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到县保安服务公司(县公安局五楼)报名。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50元标准收取报名费用。

  联系人:叶俊伟 联系电话:0554-8681052

  (三)资格审查

  县保安服务公司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门人员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可取得体能测试资格。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者,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四)体能测试

  参照招录治安辅助人员或保安员的有关标准执行。

  (五)体检

  按参加体能测试人员的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体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不参加体能测试、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面试、政审

  1、面试、政审内容

  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关系处理能力及与职业相关的其他因素。政审工作参照凤台县招录公安辅警的有关标准执行。

  2、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注意事项:不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有舞弊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

  (七)公示和聘用

  从体检、体能测试、面试、政审等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凤台县政府网、凤台县公安局网公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凤台县公安局保安服务公司组织培训,同时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培训合格后安排到相应工作岗位。

  新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