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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广东省干部疗养院公开招聘9名工作人员公告
2013-03-25 19:01:3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2、考试成绩

  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以60分为合格线。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实践操作成绩×30%+结构化面试成绩×20%

  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以在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下载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附件3),送省干部疗养院办公室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一次。查分的范围限于:

  (1)主观题卷面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

  (2)客观题答题卡作答而无考试成绩的;

  (3)有违纪、违规、异常记录的。

  省干部疗养院在收到查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作出书面答复。经核查需要更改分数的,省干部疗养院在3个工作日内更改网上公布的成绩,并通知因成绩更改受到影响的考生。

  3、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作答形式进行。考生须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未按时到达考场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作弊的考生一律取消成绩和应聘资格。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在合格者中按照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的考生名单。省干部疗养院将在网站主页公布入围考生名单,并用电子邮件方式向面试考生发送《面试通知》。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面试通知》。

  4、面试

  面试由省干部疗养院组织,具体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考生须凭《面试通知》和有效身份证件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未按时到达考场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

  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考试总成绩,考生在面试成绩通知书上签名确认。

  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在合格者中按照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的考生名单,在省干部疗养院网站主页公布,并通过电子邮件向入围考生发送《体检通知》。

  (四)体检

  省干部疗养院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组织考生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省干部疗养院承担。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省干部疗养院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进行考察。

  (六)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作为拟聘人选在广东组织工作网(http://www.gdzz.cn)、省干部疗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人选,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聘用而出现岗位空缺的,将按规定在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察,同时在省干部疗养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五、有关情况说明

  本公告由省干部疗养院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上级主管部门和省干部疗养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举报或投诉电话:020-87838722。

  广东省干部疗养院

  2013年3月22日

  附 件: 附件1.广东省干部疗养院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doc

  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考生查分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