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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贵州黄平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招聘驾驶员的公告
2013-03-25 11:53:2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贵州 浏览次数:0

  医院(国家正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核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奉公等情况进行考核。学生以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下岗人员以在户籍所在地的现实表现为主要内容;在职人员以在原单位的现实表现、年度考核和档案为主要内容。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

  (一)有犯罪前科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二)有政治、经济或其他违法违纪问题;

  (三)发现有其他较严重疾病;

  (四)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

  (五)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六)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七)其他不能聘用的情况。

  六、聘用审批

  经笔试、技能测试、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政府办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由聘用单位填写《聘用审批表》(每人一式3份)并附接收意见、考核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录(聘)用(劳动)合同的,在新单位正式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合同关系。

  聘用人员应严格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

  同。聘期管理按相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有关纪律和要求执行。

  (二)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履行招聘工作的命题、评卷、监考、体检等职责及办理其他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了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855-2469554 县政府办公室

  监督电话:0855-2469578 县纪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