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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贵州麻江县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急需人才实施方案
2013-03-22 19:06:1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贵州 浏览次数:0

  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素质,根据《黔东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暂行)》、《〈黔东南州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补充规定》、《黔东南州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暂行办法》,结合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构现状,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2013年决定面向高校现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101名。为做好此次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此次现场招聘工作由麻江县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三、招聘计划数

  本次面向高校现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数共101名,其中:高层次人才1名,急需紧缺人才100名,详情见《麻江县2013年事业单位面向高校现场招聘高层次人才职位表》、《麻江县2013年面向高校现场招聘急需紧缺人才职位表》。

  本次招聘先组织在省内高校现场招聘,对象包括省内外高校应往届毕业生。省内现场招聘结束后,出现招聘职位计划数未能招聘足额的,再研究决定组织到省外高校现场招聘。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5年3月2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3月20日后出生)的211工程、“985“院校和医学类院校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其它院校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所招聘职位专业中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3年3月20日后出生),具有所招聘职位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68年3月20日后出生);

  3、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或委培到其他县(市)的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考(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4、2010年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5、截止至本次报名时止已签约或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6、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按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面向社会公开发布高校现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相关信息,应聘人员可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黔东南信息港、麻江县人民政府网、报名点高校及相关高校网站查询。

  (二)报名资格审查

  1、符合招聘岗位所需条件的应聘人员可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名(招聘前7个工作日将在招聘点高校网站公布招聘相关信息),填写应聘登记表,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①毕业证书、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应届毕业生需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执业或职称资格证书;

  ③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第二代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

  ④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同时持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教师需持所在学校及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