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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烟台莱山区选聘优秀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工作简章
2013-03-19 11:56:1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和《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烟人〔2007〕58号)规定,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烟台市莱山区拟从2013年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除外)中选聘10名优秀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奉献精神,有较好的文字基础和语言表达能力,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发展潜力;

  2、在校期间须担任过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

  3、大学本科毕业生应为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毕业生应为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心健康,符合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

  5、所学专业为中文类、法律类、旅游管理类、会计财务类、统计类、计算机与科学信息类、建筑类、园林园艺类专业,其中旅游管理类限旅游管理、人文地理(旅游规划与开发方向)、自然地理(旅游资源开发)专业。

  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的;

  3、按正常学制未能同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

  4、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5、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二、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对扰乱报名秩序、伪造相关证明及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莱山区组织的任何考选。

  报名时间:2013年3月26日9:00—3月29日15:00

  审核时间:2013年3月26日14:00—3月29日16:00

  缴费时间:2013年3月26日14:00—3月31日24:00

  查询时间:2013年3月26日9:00—4月2日17:00

  报名网址:http://www.gxqrc.com/default.asp(莱山区人才网),如该网站因故障不能正常运转,请登录备用网站:http://www.laishanedu.cn/(莱山教育网)。

  具体办法是: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近期1寸免冠正面照片,上传的照片应清晰可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审核机关将留存报考者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2、网上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在网上报名的同时,通过电子邮件(ls6891572@163.com)网上报送个人相关材料进行预审 (电子邮件需包含《报名登记表》、全身生活照片一张及所需各项证明材料扫描件),邮件标题为“学校+专业+姓名”。网上预审截止时间为2013年3月29日15时。招考机关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反馈初审结果。报名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3月29日16时前拨打招聘机关电话咨询或监督电话进行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的,视为同意初审结果。报名系统于3月29日15时自动关闭。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情况。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务于3月31日24:00前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烟台市莱山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并于4月10日起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无需盖章,按准考证说明查询考试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