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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烟台市莱山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13-03-19 11:56:2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和《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烟人〔2007〕58号)规定,根据工作需要,2013年烟台市莱山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0名(招聘岗位和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四)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五)招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应考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3年7月底前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可报考国内同等学历全日制统招毕业生岗位,但须于报名(2013年3月26日)前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手续。

  公开招聘人员的回避问题,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的通知》(中组发〔2011〕31号)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

  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学校非2013年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08年以来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被认定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参加报考。

  二、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给予取消应聘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的处理。

  报名时间:2013年3月26日9:00—3月29日15:00

  审核时间:2013年3月26日14:00—3月29日16:00

  缴费时间:2013年3月26日14:00—3月31日24:00

  查询时间:2013年3月26日9:00—4月2日17:00

  报名网址:http://www.gxqrc.com/default.asp(莱山区人才网),如该网站因故障不能正常运转,请登录备用网站:http://www.laishanedu.cn/(莱山教育网)。

  具体办法是: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近期1寸免冠正面照片,上传的照片应清晰可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审核机关将留存报考者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2、网上初审:招考机关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反馈初审结果。报名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3月29日16时前工作时间内拨打招聘机关电话咨询或监督电话进行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的,视为同意初审结果。报名系统于3月29日15时自动关闭。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情况。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务于3月31日24:00前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烟台市莱山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并于4月10日起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无需盖章,按准考证说明查询考试地点。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上述人员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3月30日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确认和减免手续。地点及提供的证明材料见《莱山区2013年事业单位招聘报考指南》(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