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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烟台市直事业单位招聘442名高层次人才简章
2013-03-18 22:06:4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和中共烟台市委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烟发[2009]23号)等规定,2013年烟台市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博士研究生及高级专业技术人才442名(岗位要求详见附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四)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五)具有全日制国家统招研究生学历、取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含2013年7月底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的人员以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六)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应考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要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国内应届毕业生报考,须于2013年7月底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可报考“国家统招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岗位,但必须于报名结束之日前,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手续。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的通知》(中组发【2011】31号)、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等有关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08年以来在各级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参加报考。
 
  二、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的处理。
 
  报名时间:
 
  卫生类岗位2013年3月22日9:00-3月24日8:30;
 
  教育类岗位2013年3月24日9:00-3月26日8:30;
 
  其他类岗位2013年3月26日9:00-3月28日9:00。
 
  查询时间:2013年3月23日9:00-3月30日17:00。
 
  缴费时间:2013年3月23日9:00-3月29日17:00。
 
  报名网址:http://www.ytrsks.gov.cn(烟台人事考试信息网)
 
  具体办法: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准确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照片大小114*156像素、占用空间小于20K),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资格初审未通过,报考人员不能再报考此岗位。网上报名必须使用新一代身份证,不在规定时间内报名(以报名系统记录为准),初审不予通过。
 
  2、网上初审:审核机关在指定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12小时前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反馈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12小时后至3月28日17时前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自最后一次修改填报信息算起,3月28日报名的于3月28日17时前查询)。审核机关应留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参考。报名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3月29日11:00时前向指定的监督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报名系统于3月28日9:00时自动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