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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宜昌市财政局公开招聘事7名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13-03-07 22:43:1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北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和《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宜人社规〔2012〕1号)规定,结合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报经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宜昌市财政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名。

  一、岗位名称及职数

  1、宜昌市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管理人员3名;

  2、宜昌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管理人员3名;

  3、宜昌三峡财政干部培训中心管理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和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无不良嗜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被劳动教养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二)岗位条件(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须出具所在院校盖章的书面证明,同时须有本人出具的当年可以毕业的书面保证书);

  2、专业要求:

  本科专业:经济学,会计统计,财税,财政学,税收学,税务,金融学,金融工程,金融管理,投资学,经济与金融,财务管理,审计,审计学,会计,会计学,审计实务,财务会计,国际会计,注册会计师,会计与统计核算,工业会计,企业会计,企业财务管理,财会;

  研究生专业:发展经济学,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公共经济学,审计,财政学,税收学,税务,金融学,金融工程,投资学,金融,应用金融,金融与管理,会计学,独立审计与实务,审计学,财务管理,会计硕士专业;

  3、本科学历报考人员年龄28周岁以下(1985年3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报考人员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3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在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监督下,由宜昌市财政局具体组织实施,按照公告、报名、考试(笔试和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公告

  通过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hbychrss.gov.cn/)和宜昌市财政局等网站发布《2013年宜昌市财政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3月18日至3月26日(工作日8:30-11:30,14:30-17:00)。

  2、报名地点:宜昌市财政局人事科(宜昌市发展大道7号926、920、907、室、),联系电话:0717-6330165,6330135、6330146。

  3、武汉市专场报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中天世纪大酒店[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 ,时间:2013年3月21日至3月22日。

  4、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报名时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且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报名须知:报名时须带本人简历、身份证、相关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及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片3张、《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一式2份。相关工作经历须有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并盖章。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要随意变更,便于联系。报名时经资格审查合格者交考试费100元。为了确保考生信息的真实性和资格审查的准确性,本次招聘只在现场受理报名,不受理网上等方式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