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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选调生简章(557名)
2013-03-05 12:09:0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西 浏览次数:0

  为加强党政干部队伍源头建设,优化结构,提高素质,根据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制定本简章。

  一、招录对象和名额

  (一)招录对象

  1.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2013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2. 2013年毕业且当年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国(境)外高等院校毕业生;

  3. 在广西服务期满或服务时间满2年以上、考核称职(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基层项目是指“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城区、街道党建工作组织员”等项目。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服务期或服务时间计算,以2013年3月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招录名额

  2013年全区计划招录选调生557名。具体招录职位详见附件1。

  二、报考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除符合《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的报考资格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大学期间学习成绩优良。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在院(系)以上党组织、团组织、学生会(研究生会)或班委会中担任过学生干部,且任职时间连续满1年以上;(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3)获得院(系)以上“三好学生”。

  (三)报考年龄:本科毕业生28周岁以下(1984年3月6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82年3月6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77年3月6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网络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也不需缴纳报名考试费。

  报考人员请在2013年3月6日8:00—13日20:00,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选调生录用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提交《2013年广西选调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进行网络报名。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报考人员请在3月8日至4月14日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2份,经本人签名和相关部门审核盖章,一份待进入面试环节按要求寄(送)资格审查单位,一份本人留存。《报名表》是相关部门审核推荐、资格审查和考察录用的重要依据,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不按要求填报、提供或填写虚假信息所导致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985工程”高校毕业生既可选择报考面向“985工程”高校毕业生招录的职位,也可选择报考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招录的职位。

  学历、学位条件设置为“本科、学士”或“研究生、硕士”的职位,仅限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应届硕士研究生报考;设置为“本科以上、学士以上”或“研究生、硕士以上”的职位,本科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或硕士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但同时要符合该职位的相关资格条件。

  报考限制民族条件职位的高校毕业生,一经录用,须与招录机关签订连续工作五年的服务协议。

  已录用或曾录用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的职位。

  (二)报名资格审查

  各市党委组织部根据本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于3月6日—15日通过网络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并在《报名表》提交次日起2日内反馈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应简要说明原因。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表》2日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报名资格审查结果。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更改《报名表》信息。没有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

  报考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取消招录计划的职位且已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于3月19日8:00—20日17:30改报其他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