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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淄博高青县卫生系统竞争上岗简章
2013-02-19 17:38:5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经中共高青县委研究,决定在县卫生系统实行竞争上岗。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与数额

  1、A类岗位:县属医院副院长职位2个;

  2、B类岗位:镇中心卫生院长、街道卫生服务中心主任职位9个。

  二、竞争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竞争范围

  本次竞争上岗在县卫生系统内部进行,县卫生局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

  (二)任职资格

  1、A类岗位:县属医院副院长任职资格

  ①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②应具有中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务,熟悉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③应有较强的业务技能和组织管理、业务协调、学科带动能力,社会公认度高。

  ④应为县卫生局及其所属事业单位任职满2年以上的中层正职及以上干部,任职时间截止到2013年2月28日。

  ⑤应为公务员或县编事业干部身份,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⑥身体健康。

  2、B类岗位:镇中心卫生院长、街道卫生服务中心主任任职资格

  ①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②应具有初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熟悉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③应有较高的管理能力、开拓精神、协作能力、处理实际问题能力以及为患者服务能力等,社会公认度高。

  ④应为县卫生局及其所属事业单位任职满2年以上的中层及以上干部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任职时间截止到2013年2月28日。

  ⑤应为公务员或县编事业干部身份,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7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⑥身体健康。

  三、方法和步骤

  1、部署发动

  制定实施方案,通过高青政务网、高青数字党务、《高青工作》、电视台等新闻媒介发布竞争上岗公告,公开竞争职位、资格条件、岗位标准及选任程序。县卫生局党委召开动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

  2、组织报名

  报名通过组织推荐方式进行,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人员填写《高青县卫生系统竞争上岗报名登记表》,所在单位填写《高青县卫生系统竞争上岗推荐人选汇总表》(两类表格均一式两份,附电子版)。报名分A类岗位(县属医院副院长)和B类岗位(镇中心卫生院长、街道卫生服务中心主任)进行。报名时,由县卫生局党委负责将本系统报考人员身份证和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原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任职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两类表格,按照规定时间统一上报至县卫生系统2013年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竞岗办)。

  3、资格审查

  县竞岗办按照任职资格,对各单位推荐上报人选逐一进行资格审查。

  4、初始提名

  根据单位推荐和资格审查情况,在卫生系统就竞争岗位人选进行初始提名。报考人员在本单位进行的初始提名推荐中,推荐票数不足本人所在单位实有人数1/3的,取消报考资格。

  5、公示

  对经资格审查和初始提名入围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县竞岗办发放准考证。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6、笔试

  笔试采取异地出题、闭卷考试、专家阅卷方式,内容突出“干什么考什么”,重点以医院管理为主。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环节人员(分数并列的一并入围面试环节),入围人员名单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示。笔试成绩均由县竞岗办密封反馈本人。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环节。

  7、面试

  面试采取大评委制、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入围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计划决策、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应变等能力,实际工作经验及个性特征等方面对竞争职位的适应程度。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1.5的比例确定入围组织考察环节人员(分数并列的一并入围组织考察环节),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示。面试成绩不带入组织考察环节。